承诺书
发布时间:2014年07月08 点击率: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防止医院排放污水对环境的污染,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,促进医院污水处理达标排放,配合国家推进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的实施。确实提高环保意识,强化环保责任,遵守环保法律法规,我院就污水排放工作作出如下承诺,并愿意承担违背承诺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。
一、自觉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水排放标准。
二、坚持对污水中的COD、BOD5、SS、石油类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进行控制,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排放要求。
三、做好日常管理、日常维护、日常检查,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。
四、建立健全台帐制度,如实记录相关数据并妥善保存。
五、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监管,不达标排放或出现违规排放污水时,愿依法接受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。
广东省工人医院
2014年7月8日